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贡井区农林农机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
自贡市贡井区农林农机水利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业、农村经济的职能部门。同时行使区委、区政府赋予的农村政策的宣传、贯彻、扶贫开发、抗灾救灾、劳务开发、农田办、防洪抗旱、河道管理、农村职业教育等工作职能。其主要职能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及法律、法规,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、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制定全区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蔬菜、水利、水产、水资、水保、农机、防洪、农村能源建设、农村经营管理等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研究制订或参与支农资金的投向、管理、使用,减轻农民负担,村社集体经济,定点帮乡,抗灾救灾,扶贫开发,水土保持,劳务开发,防洪抗旱,植树造林,农村小康建设,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、农村能源建设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、财政补贴等有关政策,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、管理;按照市场经济规律、产业化经营规则和现代农业生产要求引导生产。
(三)负责农村产业结构的布局、调整、资源配置,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、申报或审批、验收;负责农业区域开发规划、计划的编制,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农业区域开发工作;负责指导和推进主管产业产销体制改革,促进产供(加)销、贸工农一体化的宏观管理,增强服务功能。
(四)负责全区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、主管产业的技术指导、技术推广管理和服务;负责协调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;负责指导全区农作物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、综合防治,动植物检疫,水利、水产、农机、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与整治改造工作;负责指导主管产业的市场、信息体系建设;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、鉴定和监督管理;组织监督主管产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;依法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农产品的初审、申报及开发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区农村科技发展、农村经营管理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、管理工作;负责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全局性、关键性的重大问题;负责区农村小康建设领导小组、区劳务开发领导小组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、区农田办、区绿化委员会、区天然林暨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、区抗灾救灾办公室、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委员会、区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挥部、区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六)统一管理全区农村土地资源、动植物资源、森林资源、水资源,并指导、监督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;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国有土地资源、森林资源、水资源的环境保护工作。
(七)指导主管产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农业专业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农民职业教育工作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;负责搞好主管行业的职称评聘及申报工作;加强科技队伍建设、提高科技人员素质;指导和协调主管行业各学会、协会工作。
(八)负责主管产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、技术和智力人才的引进工作。
(九)负责指导、协调主管行业的安全生产、安全管理工作。
(十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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